大學頒授榮譽法學博士學位,是為了肯定和讚揚被頒授人對社會的貢獻,同時也押上了大學自身的榮譽、聲望和學術地位。
中大發言人如是說:「(董建華)對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和香港平穩過渡作出重大貢獻。
董建華治港無方,任內醜聞不絕,破壞香港繁榮穩定之過失罄竹難書,包括人大釋法扼殺普選、虛報SARS疫情、硬銷廿三條、數碼港官商勾結事件等。不僅「領導卓越」之說無從談起,香港回歸後的社會動盪,董建華也要負上主要責任。
然而,以劉遵義為首的中大領導層,卻竟然向董建華頒授榮譽法學博士學位!
個人政治獻媚 賠上大學名聲
事實上,這種政治獻媚對劉遵義來說已非首次,報章曾指劉氏為董建華充當「密使」,勸說馬英九不要訪港,亦曾為董父董浩雲出版自傳。這種巴結權貴的行徑,出賣了大學應有的風骨,也是對中大師生校友(特別是應屆畢業生)的公然侮辱!
因此,我們一群師生校友將於畢業禮當日,在校園內派發紅絲帶,呼籲反對中大頒授榮譽法學博士學位予董建華的朋友,將紅絲帶繫於身上,共同表達我們的不滿﹗
劉遵義「政績」比董建華如何﹖
劉遵義上任三年多,我們只能見到校園管治日益倒退,與大學理想愈走愈遠,甚至已逐步走向「一言堂」的地步。事實上,劉遵義和是次獲頒
罪狀一:獨裁治校,民主倒退
院長由遴選改為委任制 – 中央集權
一直以來,中大各學院的院長原由所屬學院的教授互選產生,起著相互監察與制衡的作用;2006年,劉遵義以「沒有必要」為理由,將遴選機制改為校長委任,除毀掉「由下而上」的優良民主管理傳統外,更破壞了一貫的互相制衡機制。
不設學生代表 漠視同學意見
在設立新書院、與教院「深入協作」、校園十五年發展計劃等重大事務上,校長都明確反對加入學生代表,拒絕學生直接參與。
罪狀二:誠信破產,有辱校譽
干預學術自由調查 – 17次「不記得」
2007年初,教院院長莫禮時指控時任教統局局長李國章向教院施壓,強迫教院與中大合併,劉遵義亦涉及其中。政府特設獨立委員會調查事件,劉遵義作供時態度輕挑,彷如「失憶」,在個多小時的盤問中答了17次「不記得」,其誠信被廣泛質疑,作供亦被指偏袒前中大校長李國章。
《中大學生報》情色版風波 – 未睇先判
2007年5月,《中大學生報》情色版被投訴,中大校方在未審先判的情況下,發信警告十多名《學生報》編委,並揚言會禁止《學生報》出版。翌日,《明報》頭版以〈中大被指違基本法〉為題,指中大校方此舉實如限制出版自由。劉遵義以身在外地為由稱並不知情,但回港後沒有再作跟進,並向傳媒表示沒有看過情色版,警告信亦從未收回。
罪狀三:背棄立校傳統
為捐款濫建書院
中大創校四十年,焉有四所書院的規模。劉氏治下僅三年,為了數千萬至二億元不等的捐款,即加建五家辦學理念模糊的小書院。一所書院的成立,應建基於一群熱心教員的經營及成熟的教學理念,此需要長時間的蘊釀,斷非倉促可成。中大新成立的五家書院,卻與此背道而馳。
貶抑中文教學
中大創校以來,一直以中文作為主要教學語言,此原則亦早已寫入《香港中文大學條例》。2004年,劉遵義提出「中大國際化」政策,要求各學系大幅提升外地生的收生比率,並將大部份學科改以英語授課。此舉引來各方強烈反對,抗議劉遵義違反以母語作育的中大精神。劉遵義其後宣佈成立「雙語政策委員會」,委員會最後卻得出「普世科目應以英語授課」的原則,被批評欠缺學理基礎。
罪狀四:好大喜功,盲目發展觀
實用發展觀
在劉氏治下,校方常以斜坡「危險」為由,胡亂平整山坡,剷走樹木,純以實用主義看待中大環境,漠視環境對人文意識的影響。
高.大.空的校園發展計劃
於任內推行校園十五年發展計劃的研究,但只就此
罪狀五﹕劫貧濟富
校巴收費
中大一向提供免費的校巴服務;2007年中,校方突然要求所有人於上車時必須出示證件,沒有證件者則需繳付3元。此舉除有違開放校園的大原則外,亦加重基層外判員工的交通負擔,又傷了眾多校友的歸屬感;劉遵義對此卻不聞不問。直到「巴‧不得」關注小組揭發校巴無牌收費,校方才暫時凍結有關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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